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充满争议的“社会抚养费”

  何为社会抚养费?官方解释为: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如果追溯其历史,便不会陌生。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超生罚款”到九十年代的“计划外生育费”再到2000年改为社会抚养费,一系列的法律和文件出台,使得社会抚养费延续至今。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并非顺风顺水,一方面其使用透明度遭到社会各方质疑;另一方面今年张艺谋夫妇因超生交纳740万元天价社会抚养费,使话题再次升温,征收是否合理,该不该征收也引来热议。面对社会抚养费的存废,媒体采访多方声音,展开调查。

  【调查】

  “罚”的背后还有“乱”

  义县农民刘丽(化名)告诉媒体,社会抚养费其实就是所谓的“超生罚款”,一直都存在。今年28岁的她,当年就给家里造成了“超生罚款”。“当时母亲想要一个男孩,可还是生了我这个女孩。”回忆起当年的经历,刘丽的泪水在眼里打转儿。“那时为了避免罚款,我只能在姨家生活,管姨叫妈,可是后来还是走漏了风声,只能接受村里的罚款。”由于家里没有钱,只能用每年家里的粮食收入作为补交罚款。“连续五年家里都过着很困难的生活,因为所有钱都用来交罚款了。”刘丽这样说。

  据刘丽回忆,因为“养儿防老”等观念因素的影响,这些年村中一直存在因超生被罚的现象。“计生部门会根据调查结果定罚多少钱。”刘丽说,“但是也存在‘讲价’的情况。”比如,有的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就会多征收一些,一万到五万元不等。

  而对于这笔罚款如何使用,也成为村民们质疑的话题。“现在很多年轻的村民因为不堪罚款重负,只能选择‘逃跑’,即从怀孕开始,夫妻就外出打工,很多村民觉得交这个钱不值得。”

  【声音】

  《辽宁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年内修订,或免交1.4万元罚款

  超生罚款是不得已的手段,走向极端就是异化,毕竟生育是公民基本权利。

  “超生二胎罚款不高于户籍地3倍人均收入”的国务院新规,是一个慢节奏的政策调整,符合人性化要求和社会发展方向。不踩急刹车,不在两个极端来回晃,对政府和民众都是福音。

  近日,卫计委起草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依照该条例,沈阳符合条件但未办理准生手续的夫妻或将免交1.4万元“罚款”。同时,我省或将在年内完成《辽宁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修订。

  按照现行《实施办法》规定,城镇居民以户籍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但未办理批准手续生育的,按照计征标准0.5倍的标准缴纳;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计征标准5倍以上10倍以下的标准缴纳。而送审稿规定,符合政策规定,但不符合程序规定生育的,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按照沈阳市2013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40元为基数计算,新标准下,“超生”一个孩子,沈阳夫妻可能少交117360元的“罚款”;而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但未办理批准手续生育的夫妻,可能免交14670元。

  2014年辽宁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曾透露,我省将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督查。

  【分歧】

  国家卫生计划委员会回应:取消社会抚养费对老实人不公平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旅游局黄某某等6名人大代表联名签署建议书,呼吁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

  12月2日,国家卫生计划委员会回应社会抚养费是否会废除时表示,在坚持计划生育国策相对稳定的大前提下,必须坚持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原因是如果取消会对响应国家号召、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不公平,并且普通放开二胎尚无时间表。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一片哗然,社会、媒体、专家都大呼不理解。针对卫计委的“不公平”言论,众多声音都质疑“那到底对谁公平?”

  媒体在网上调查发现,众多网民对于社会抚养费最多的疑问就是去了哪里?抚养了谁?现在老龄化严重,再收社会抚养费会不会对人口可持续发展产生消极影响?我国目前出现低生育率,作为遏制人口数量大发展的社会抚养费是否应该审时度势,适时地退出?

  有网友发出这样质疑,作为一个父母,自己的孩子自己养活,社会抚养了哪里?奶瓶、奶粉、尿布等商品里都含税,应该说一个新生儿从生下来就是一个纳税人,那为什么还要多缴纳社会抚养费?

  同时,又有专家站出来表示,取消社会抚养费对那些响应国家号召、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是不公平的。

  对此,辽东学院社科部孙力副教授认为,目前社会抚养费约束的只是那些“老实人”,而且很多遵守计划生育的老实人也并不反对取消社会抚养费,相反还认为这是让全民拍手称快的好事。很多遵守计划生育的夫妇是计划内并无再生的打算,或经济条件限制,只能服从。

  【现状】

  我省超生集中在“两个极端”

  对于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而多生育一个子女人群分布,省卫计委的工作人员称没有做过详细的统计,但是高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这两个极端比较集中。

  “事实上,在哪个省市都是如此,要么就是特别有钱的,要么就是家庭困难的,多集中在农村、偏远地区。”省卫计委工作人员表示,针对低收入群体,省卫计委也会针对家庭状况进行适当的减免。“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缴纳,一般首次缴纳50%,对于低保家庭,国家也有政策进行适当减免。”

 收藏 (0) 打赏

您可以选择一种方式赞助本站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微信钱包扫描赞助

没有允许不得转载:辰美法律 » 充满争议的“社会抚养费”

avatar

热门文章

  • 铭宇网络建站 专业 快捷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登录

    忘记密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