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美法律 结婚登记 未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关系

未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关系

  一、未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关系

未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在一起居住生活是一般认定是同居关系,如果要实事求是的处理起来就要分成以下两种不同的情况:以1994年2月1日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这一时间为分界点,也就是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且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在实践中承认其是事实婚姻,认定夫妻关系成立;如果是《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应当补办结婚登记;不补办结婚登记的,应认定为同居关系,也就意味着男女双方不能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等等。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根据《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32条第3款明确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相对方离婚的法定原因。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未结婚登记

  二、没有结婚证可以上户口吗

没结婚出生的小孩称之为非婚生子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如果申请的是随父落户,还需要提供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证明。

  三、未进行结婚登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未进行结婚登记,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起诉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

通过阅读上文,相信您对未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关系的相关知识已经有了很多了解。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未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关系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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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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