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某跟丈夫贾某办理了离婚手续,没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因是贾某称这次离婚是为了跟刘某重新结婚,并补办酒席、典礼。但二人离婚之后,贾某很快就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了,让刘某傻了眼。
2012年3月,刘某跟贾某开始同居,没过多久,贾某的母亲给了他10万元钱,让他贷款买房。2013年4月贾某跟刘某登记结婚,但没有办酒席,也没有告诉任何人他们结婚的消息。结婚之后,刘某跟贾某一起还房贷。今年年初,贾某对刘某说,一直以来都没有跟她举行过结婚典礼,也没有办喜酒通知亲朋,感觉有点对不起刘某,所以现在想把这些都补上,但需要先离婚,再重新登记结婚。刘某感觉丈夫很有“创意”,很快答应了贾某办理离婚,离婚时双方也并没有分割财产。没想到孙某竟然跟别人结婚了。
刘某找到道里区法援中心想为自己争取权益,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房子是贾某在结婚之前购买,所以并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通过调解,贾某答应支付刘某的贷款补偿为1.7万元。